多伦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
蔡木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集中整治的公告
为切实守护自然生态屏障,规范自然保护区管理,经县政府同意,由林业和草原局牵头,抽调相关部门执法人员组成集中整治执法小组,开展蔡木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集中整治工作,旨在通过全面排查历史遗留问题与系统整治,恢复保护区生态功能,提升管理水平。
一、整治范围与时间
整治范围:蔡木山保护区全域,包括核心区、缓冲区及实验区全域,具体范围依法定边界为准。
整治时间:2025年9月开始,不分阶段,长期开展。
二、整治重点
1. 违法建设:拆除保护区内未经审批的各类建筑物、构筑物,如违规搭建的房屋、厂房、养殖设施等。
2. 非法开发活动:制止并查处非法采矿、采砂、采石、开垦、砍伐、放牧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。
3. 违规经营活动:清理整顿在保护区内未经许可的旅游经营、餐饮服务、商业售卖、越野车穿越等活动。
4. 污染行为:禁止向保护区内排放污水、倾倒垃圾和其他污染物,对已造成污染的区域进行整治修复。
5. 破坏保护设施:对破坏保护区界标、围栏、监测设备等保护设施的行为进行查处,并责令修复或赔偿。
三、整治原则
此次集中整治工作坚持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的原则开展。抽调林草、森林公安、乡镇、文旅等部门执法人员,组成专项整治工作组,以林草局名义集中行使处罚权,开展“护生态”专项执法行动,严厉打击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》的违规违法行为。
四、法律责任
对在整治过程中,拒不配合、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,将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五、公众参与和监督
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。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。
举报电话:0479-452453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