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年半亏超63亿,动力新科子公司8月再增诉讼,上月因收入错报被责令改正

时间:2025-09-08 18:13:00

9月8日盘后,动力新科(600841)披露新增诉讼、仲裁及有关进展,经统计,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于8月1日至8月31日作为被告的合同纠纷等诉讼、仲裁数量为3项,标的数额为(本金) 1130.16万元。

此外,上汽红岩及公司于8月1日至31日收到超过1000万元诉讼民事判决书1份、执行裁定书1份、民事裁定书2份。具体情况如下:

1、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诉上汽红岩承揽合同纠纷案,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上汽红岩支付原告1480.59万元服务费及逾期利息。上汽红岩上诉后,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
2、上汽红岩近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《执行裁定书》,因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诉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,法院民事判决已生效。光大银行申请强制执行,法院于2025年3月6日扣划上汽红岩被冻结的募集资金18064.58万元至法院账户。目前,案件执行到位17945.28万元。 上海金融法院裁定:终结本次执行程序;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,可再次申请执行。

3、浙江灏同科技有限公司诉重庆安吉红岩物流有限公司、上汽红岩运输合同纠纷案,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上汽红岩支付原告1567.76万元欠款及逾期付款损失。上汽红岩上诉但因经营困难未交上诉费,近期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《民事裁定书》,裁定按撤回上诉处理。

4、因西安伊思灵华泰汽车座椅有限公司诉上汽红岩买卖合同纠纷,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上汽红岩支付原告货款2407.40万元。上汽红岩申请上诉,但因经营困难未按时缴纳上诉费。近期,上汽红岩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《民事裁定书》,裁定本案按其撤回上诉处理。

动力新科表示,截至目前,部分诉讼、仲裁已经二审判决、裁定或执行中,且法院已裁定上汽红岩进入重整程序,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,对公司2025年度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。

值得一提的是,7月1日至7月31日,上汽红岩及公司作为被告的合同纠纷等诉讼、仲裁数量为13项,标的数额(本金)为5837.03万元。

资料显示,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1994年3月11日上市,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生产制造销售柴油发动机和重型卡车。公司的主要产品是全新一代红岩H6智能重卡、红岩杰狮H6和红岩H6自卸车、H6新能源重卡。

业绩方面,动力新科已连续三年度亏损,今年上半年亏损收窄,三年半累计亏损约63.74亿元。2022年至2024年,公司归母净利润分别亏损16.11亿元、24.63亿元、19.99亿元。

2025年上半年,公司营业收入为28.29亿元,同比下降23.80%;归母净利润为-3.01亿元,同比增长56.35%;扣非归母净利润为-4.31亿元,同比增长42.25%。

动力新科表示,面对复杂的内外部环境,公司积极开拓市场,降本增效,实现柴油机销售86,265台,同比增长13.60%,但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受资不抵债、生产营运资金紧张和经营困难等影响,上半年仅实现整车销售569辆,同比降低87.57%。

记者注意到,动力新科8月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,涉及两项行为违规:2021年披露的重组报告书、2021年至2023年披露的年度报告中收入存在错报;未按规定审议并披露与重卡汇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。

二级市场上,截至9月8日收盘,动力新科报6.50元/股,最新市值90.21亿元,今年来公司股价累计上涨近三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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