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24日,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我省按照《贵州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》既定的目标、任务有序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。截至目前,全省共排查出入河排污口8204个,已全部完成溯源,已完成整治6533个,整治率达80%。

新闻发布会现场
为帮助地方熟悉入河排污口“查、测、溯、治、管”有关要求,更好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有关工作,省生态环境厅立足实际,系统梳理国家层面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政策有关规定,在充分衔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基础上,突出全省白酒酿造、磷化工、电解锰、重金属冶炼等产业聚集的特点特色,研究印发《贵州省入河排污口排查、监测、溯源、整治工作要点》《贵州省入河排污口排查、监测、溯源、整治工作手册》,指导各地更加精准、科学、系统地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。
按照“有口皆查、应查尽查”“先排查、后核实”原则,省生态环境厅对全省八大水系入河排污口开展全面排查。采取实地踏勘、现场问询、资料查询等方式,组织地方对排查出的入河排污口进行全面溯源,同时按照“谁污染、谁治理”和政府兜底原则,逐一确定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。截至目前,全省共排查出入河排污口8204个,已全部完成溯源。

省生态环境厅工作人员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
按照“依法取缔一批、清理合并一批、规范整治一批”原则,省生态环境厅对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规设置的排污口、单个工矿企业设置的多个排污口、超标超量排污的排污口等实施分类整治,制定并实施“一口一策”整治方案。目前,全省排查出的8204个入河排污口,已完成整治6533个,整治率达80%(其中,24条国家重要支流已完成排查,整治率超96%。27条省级重要支流共排查出入河排污口1428个,整治率超90%)。并按照“有水皆测”原则全面开展监测。
此外,省生态环境厅持续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核查专项行动,组织有关方面专家,采取查阅资料、调阅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系统数据、交叉核查、现场核查等方式,对地方入河排污口“排查、监测、溯源、整治”有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核查核实。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地方推进整改,通过核查核实,切实巩固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成效。2023年开展专项行动以来,共排查发现211个问题,已完成整改203个,剩余8个按时序推进。



来源:天眼新闻
编辑:潘雯颖
责编:陈 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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